注:本培养方案仅适用于化学类专业分流前阶段(即第一、第二学年)人才培养
工作;第三、第四学年人才培养,统一按照分流后各专业对应的培养方案执行。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国际化视野、基础扎实、视野开阔、全面发展的化学专业人才。学生具有良好的科学和文化素养,系统掌握化学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现代化学实验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化学认识世界的基本思路和方法,受到一定的科学研究训练,具有获取、分析、提炼、关联和整合信息的能力,具有在本专业领域深造和自我发展的潜质,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素养,能够在未知领域提出问题,并拥有跨学科解决问题的能力,毕业后能胜任化学及其相关领域科学研究、教学、应用开发和管理等工作。
培养目标1: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科学和文化素养,具有安全、环保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能正确认识化学对于自然和社会的影响,明确个人作为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所肩负的责任和使命。
培养目标2:掌握化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化学实验基本技能;了解化学的发展历史、学科前沿和趋势;掌握本专业所需的数学和物理学等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
培养目标3: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能够在化学及相关学科领域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教育教学等工作;具备自主学习、自我发展的能力,能够适应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培养目标4:初步掌握化学研究或化学品设计开发、生产应用等的基本方法和手段,具备发现、提出、分析和解决化学及相关学科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学习、表达、交流和协调能力以及团队合作精神;具有创业意识。
培养目标5:掌握必要的信息技术,能够获取、加工和应用化学及相关专业领域信息。
二、毕业要求
通过学习,学生毕业前应达到如下要求:
毕业要求1:热爱祖国,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及爱国主义精神;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解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具有文化底蕴、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毕业要求2:具有扎实的数学、物理基础,系统掌握化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具有扎实的实验技能,具有一定的人文与社会科学知识和较宽广的知识面。
毕业要求3:具有较好的英语交流能力和良好的科学研究潜质。
毕业要求4:受到系统的化学科学研究方法训练,具备较强的综合运用化学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技术方法进行研究、教学和开发的能力;能够在化学、化学工程、生命科学、材料科学、能源科学、环境科学、药学、医学等学科领域开展工作,具有开阔的学科视野、较宽的行业适应面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毕业要求5:了解化学学科的知识体系和发展趋势;掌握自然科学的基本原理,能够认识、理解自然;具有对复杂自然现象、社会或工程问题进行识别、分析、解释或设计解决方案的能力。
毕业要求6:具备终身学习意识和自主学习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和实践能力,能够通过不断学习适应社会和个人可持续发展;能用书面和口头的方式,清晰有效地表达观点;具备审美情趣和审美意识;具备自强不息、诚信自律的品质和健全的人格。
毕业要求7:具有团队合作意识,能够与团队成员协作共事,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承担不同角色,准确表达个人观点,广泛进行信息交流,通过协商共同制订工作方案、实施工作计划、开展工作评价;能够与国内外同行和社会公众就化学及相关领域的现象和问题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具有一定的创业意识。
三、主干学科
化学的主干学科包括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等。
四、专业主干课程
无机化学(无机化学原理、元素无机化学)、分析化学(化学分析和仪器分析)、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含结构化学)、无机化学实验、分析化学实验、仪器分析实验、有机化学实验、物理化学实验(含结构化学实验)、综合化学实验、化学实验安全技术。
五、学制、修业年限、(分流学期)及授予学位
化学类从第5学期分流,分为化学和应用化学进行专业培养,各专业学制4年,弹性修业年限4~6年(从第5学期专业培养)。分流前课程培养方案依据本培养方案进行。符合郑州大学授予学士学位规定,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六、毕业学分要求
化学专业须修满培养方案中规定课程165学分(其中通识课程 71学分,专业课程 67学分,个性化课程 27 学分),方准毕业。应用化学专业须修满培养方案中规定课程165.5学分(其中通识课程71学分,专业课程68.5学分,个性化课程26学分),方准毕业。具体规定课程详见分流后专业培养方案。
七、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包括:军训、专业认知实习、公修及专业基础课实验、毕业论文。
八、学分、学时汇总表

九、化学专业教学计划及修习要求
(一)通识课程
通识课程要求修满71 学分,占总学分比例43.0 %。课程设置详见下表。




(二)专业课程
要求修满专业课67 学分(其中专业基础课程56 学分、专业核心课程 11学分),占总学分比例40.6 %。设置详见下表。


(三)个性化课程
学生须修满个性化课程 27学分,占总学分比例16.4 %。个性化课程分为专业进阶、跨学科发展、创新创业三类课程模块。完成模块课程修习仍未达到毕业总学分,可选修任意个性化课程冲抵个性化学分,不同路径或模块共享的课程只能算一次学分。
学生修习路径说明:
路径1:专业进阶模块A+专业进阶模块B+不少于2学分创新创业模块课程,仅有选此路径具有申请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
路径2:专业进阶模块A+专业交叉模块课程+不少于2学分创新创业模块课程。
路径3:专业进阶模块A+校任选模块课程+不少于2学分创新创业模块课程。
路径4:专业进阶模块A+创新创业课程模块课程。
1.专业进阶模块
要求修满本专业进阶课程 13 学分,开设专业进阶课程共计 47 学分,专业进阶模块详见下表。


2.跨学科模块
学生可选择修读其他专业开设或本专业联合其他专业开设的专业交叉模块课程,作为个性化课程学分。课程模块以教务部每年发布内容为准。
3.创新创业模块
学生可选择创新创业模块课程,作为个性化课程学分,所有个性化修习路径须修习创新创业类课程至少2学分。课程模块以教务部每年发布内容为准。
(四)暑期小学期

十、毕业要求支撑培养目标实现关系矩阵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