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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郑州大学 2019年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者:  时间:2019-01-25 20:42:37  浏览:

郑州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入选高校、教育部河南省人民政府合建高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文件精神,2019年我校计划招收书法类专业考生80名。

一、招生人数及省份:

  山东使用联考成绩录取;河南、湖南、山西、安徽、甘肃、四川、福建、贵州八省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各省具体招生人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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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录取规则

1. 我校只招收文史类(或艺术综合类)考生。

2. 山东考生须取得山东省联考本科合格证。河南、湖南、山西、安徽、甘肃、四川、福建、贵州八省考生须取得所在省份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

  3.对于进档考生,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各占考生综合成绩的50%。计算公式为:

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 ×50% +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 ×50%。

4. 山东省以联考的投档录取规则执行。若各省级招办(考试院)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5.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四、组织机构及监督

  (一)郑州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监管我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对招录过程安全负总责。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书法学专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书法学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入校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其毕业证、学位证。学校纪委电话:0371-67781266

五、教育部和生源省份如出台新的文件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0371-67781182

            咨询电话: 0371-67767983

  郑州大学招生网:http://ao.zzu.edu.cn/

  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

  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综合管理中心518A室

  邮编:4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