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郑州大学 2021年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者:  时间:2021-01-15 20:08:25  浏览:

郑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文件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中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音乐、舞蹈类专业考生240名。

一、招生专业、人数及省份

省份\专业

音乐学

音乐表演

舞蹈学

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

声乐

器乐

艺术舞蹈

国标舞

声乐

器乐

吉林

5

2

3

3

-

-

-

河北

-

2

4

3

-

-

-

湖南

5

4

5

7

-

-

-

山西

5

3

5

4

-

-

-

安徽

5

-

-

3

-

-

-

河南

28

11

19

10

24

40

40

学制

4年

学历层次

本科

收费标准

8000元/生•年

18000元/生•年

所在学院

郑州大学音乐学院

郑州大学国际学院

备注


与白俄罗斯国立音乐学院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

专业教学由郑州大学音乐学院承担

办学地点

郑州市大学北路75号

郑州大学南校区

二、录取规则

舞蹈学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2厘米;音乐表演(器乐)不招收萨克斯、葫芦丝、竹笛、打击乐考生;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 器乐)仅招收西洋乐器,且不招收萨克斯、打击乐考生。

(一)河南

1. 音乐学专业

只招收文史类考生。使用河南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河南省音乐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各占考生综合成绩的50%。计算公式为:

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 ×50% +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 ×50%。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 音乐表演专业

招收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使用河南省音乐类专业声乐、器乐统考成绩,专业主项成绩不低于100分,文化课成绩达到河南省相应科类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80%(不低于河南省音乐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按省统考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主项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舞蹈学专业(艺术舞蹈)

只招收文史类考生。使用河南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专业总成绩不低于145分,文化课成绩要求达到河南省文史类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80%(不低于河南省音乐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按省统考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舞蹈学专业(国标舞)

只招收文史类考生。使用河南省舞蹈类专业国际标准舞统考成绩,专业总成绩不低于150分,文化课成绩要求达到河南省文史类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80%(不低于河南省体育舞蹈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按省统考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总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 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招收主项为声乐、西洋乐器的文史类考生。使用河南省音乐类专业声乐、器乐统考成绩,专业主项成绩不低于100分,文化课成绩要求达到河南省文史类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的80%(不低于河南省音乐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按省统考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主项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省外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舞蹈学(艺术舞蹈)

1. 艺术类不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只允许文史类考生报考。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如果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不止一个,则执行最低文化课控制线。

2.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的专业统考,还须取得所在省省级相应音乐或舞蹈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

3.音乐学专业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与省级音乐专业统考专业课成绩各占考生综合成绩的50%。计算公式为:

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 ×50% +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 ×50%。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 音乐表演(声乐、器乐)专业按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舞蹈学(艺术舞蹈)专业按所在省省级舞蹈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若各省级招办(考试院)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兼报专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三、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四、组织机构及监督

(一)郑州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监管我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对招录过程安全负总责。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音乐类专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审议、确定音乐、舞蹈类招生合格考生名单。

(二)我校设立特殊类招生考试仲裁小组,原则上由校外专家担任,是否启动仲裁机制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入校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其毕业证、学位证。学校纪委电话:0371-67781935

五、教育部和生源省份如出台新的文件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六、如收费标准调整,将按照河南省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七、联系方式

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0371-67781182

咨询电话: 0371-67766972

郑州大学招生网:http://ao.zzu.edu.cn/

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

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综合管理中心518A室

邮编:4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