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文件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中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书法类专业考生80名。
一、招生人数及省份:
山东、河南、湖南、山西、安徽、甘肃、四川、福建、贵州、广西十省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各省具体招生人数如下:
省份\专业 |
书法学 |
备注 |
山东 |
5 |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 |
湖南 |
5 |
山西 |
5 |
安徽 |
5 |
甘肃 |
5 |
四川 |
4 |
福建 |
4 |
贵州 |
4 |
广西 |
3 |
河南 |
40 |
学制 |
4年 |
学历层次 |
本科 |
收费标准 |
8000元/生•年 |
所在学院 |
郑州大学书法学院 |
办学地点 |
郑州市大学北路75号 郑州大学南校区 |
二、录取规则
1. 艺术类不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分文理科投档的省份只允许文史类考生报考。
2.考生须取得所在省份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要求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书法类本科控制分数线。
3.对于进档考生,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各占考生综合成绩的50%。计算公式为:
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 ×50% +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 ×50%。
4. 若各省级招办(考试院)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
5. 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四、组织机构及监督
1. 郑州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监管我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对招录过程安全负总责。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书法学专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2. 书法学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入校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其毕业证、学位证。学校纪委电话:0371-67781935
五、教育部和生源省份如出台新的文件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六、如收费标准调整,将按照河南省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七、联系方式
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0371-67781182(传真)
咨询电话: 0371-67767983
郑州大学招生网:http://ao.zzu.edu.cn/
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
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综合管理中心518A室
邮编:4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