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2008年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 报考条件
符合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当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
二、 招生专业及人数
院系名称 | 专业名称 | 计划人数 | 备 注 | 招生范围 |
音乐系 120人 | 音乐学 | 60名 | 省外只招文科 | 河南、湖南、山东、江苏 |
音乐表演 | 60名 | 只招文科 |
(上述招生计划人数以各省招办《招生专业目录》公布数额为准)
三、报考方法:
1. 河南省考生参加河南省招办组织的统一音乐专业考试。
2 . 省外考生须参加郑州大学组织的音乐专业考试。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湖南 | 2.14—2.16 | 2.15—2.17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山东 | 2.28—2.29 | 3.1—3.2 | 青岛一中 |
江苏 | 1.29—1.30 | 1.31—2.1 | 江苏教育学院 |
四、 考试内容
(一)河南省考生按河南省招生办音乐类省统考要求进行。
(二)省外考试内容:
1.音乐表演专业
(1) 声乐方向: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满分100分;
(2) 器乐方向:演奏一条练习曲、一首独奏曲,满分100分;
(3) 舞蹈方向:基本功、舞蹈成品舞一个,满分100分。
2.音乐学专业
在声乐、器乐、舞蹈三项中自选两项作为主科和副科(主科80分、副科20分),满分100分。
3.以上两个专业考试均加试视唱,满分100分,合格分要求不低于60分。
提示:根据要求抽查考生基本功,舞蹈考生须准备形体服。
五、评分原则
专业考试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评委集体评分,专家组复查的方式进行。
六、成绩公布
省外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将在学校招生办公室网页上公布合格考生名单,同时发放“郑州大学音乐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七、录取规则
(一)河南省
1.考生必须取得河南省音乐专业统一考试合格证。
2.音乐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河南省规定分数线,根据专业方向名额,按省统考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音乐学专业文化课成绩需达到河南省普通本科线的70%,然后按省统考专业总分(满分170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湖南、山东、江苏
1.考生必须取得郑州大学音乐考试合格证,如当地有省级艺术专业统考的,还必须同时取得当地省级音乐专业统考合格证。
2.音乐表演专业根据专业方向名额,按郑州大学音乐专业考试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音乐学专业按郑州大学音乐专业考试总分(主科+副科),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八、 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对资格复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九、 联系方式
郑州大学招生办地址: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
邮政编码:450001 联系电话:0371-67781182
郑州大学音乐系通讯地址:郑州市大学北路75号
邮政编码:450052 联系电话:0371-67767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