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招【2018】1号《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参加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全国联招)报考我校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学生,术科考核要求通知如下:
1.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学生,须具备相关专业的学习基础和学科发展潜质。
(1)体育类考生必须有运动特长,具备参加体育竞赛的获奖证书或者运动员等级证书。请考生将全国联招考试报名表、身份证、获奖证书和运动员等级证书(如有请提供)复印件邮寄至我校。
(2)艺术类考生必须有艺术特长。报考音乐类的考生需提交个人艺术表演视频(10分钟以内);报考美术类的考生需提交美术作品(素描和色彩各一张),并在作品右下角注明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报考书法类的考生需提交书法作品(正书和行书各一张),并在作品右下角注明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请考生将全国联招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艺术表演视频光盘(美术、书法作品原件)邮寄至我校。
2.我校将组织校内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5月31日前在学校官网公布术科合格名单,并按照要求将合格名单上报联招办审核。
3.入学后学校对考生的专业水平进行复查。提交虚假术科考核材料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并由我校上报主管部门备案处理。
4.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学生,入校后不能跨类转专业。
5.材料接收截止时间:5月20日(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考核材料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邮编:450001,电话:0371-67781182),请在信封上注明“联考术科考核材料”,所交纸质材料概不退还。